今天突然跟同事聊到這個政府優惠補助方案訊息,他老兄主要的重點在"租金補貼"部分,
因為比爾之前只大約了解了"購屋利率優惠"部分,知道自己還無法符合條件也就沒有仔細探究,正好趁這個機會看個詳細,明白清楚相關的規定範條件,也和大家分享吧~
內政部 「
青年安心成家方案」,受理期間100年3月1日至4月13日(若有需要要盡快囉@@)
本方案主要目的在補助青年購屋貸款利率或是住宅租金的補貼,以降低青年住宅壓力,所以就區分了兩類:貸款優惠和租金補貼。
而針對相關補貼內容和條件重點等方面,跟大家介紹囉~
補助項目 | 租屋租金補貼 | 購屋貸款補貼 | 換屋房貸補貼 |
補助內容 | 每月最高3600元租金補貼,最長兩年,全台共15000戶,詳細分配詳公文附件一 | 前兩年零利率最高額200萬貸款,全台共20000戶,詳細分配詳公文附件一 | 同左項 |
基本條件 | - 申請人年齡20-40歲
- 需為前兩年內結婚登記
-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。
| - 申請人年齡20-40歲
- 需為前兩年內結婚登記
- 無自有住宅
| - 申請人年齡20-45歲
- 原僅持有一住宅,且於核定換屋一年內轉與非家庭成員第三人
|
特殊規範 | - 持有共由住宅,持份不超過40平方公尺(12.1坪)者,亦視為無自有住宅。
- 家庭成員不得為租賃住宅所有權人之一。
- 租賃契約之承租人應為租金補貼申請人。
- 離婚後共同行使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夫妻一方申請者,建物不得為前配偶所有。
- 若是此次申請核准後,換租所的話也有相關的規定可以調整租金補助唷!(詳細規定請參可公文囉)
| - 不再針對台北市拉高至250萬。
- 貸款最多可寬限制5年。
- 持有共由住宅,持份不超過40平方公尺(12.1坪)者,亦視為無自有住宅。
- 若家中成員具備身心障礙、低收入戶或是重大傷病等條件,第三年起的貸款利率亦有更低優惠。
| 同左項 |
需另檢附文件 | - 承租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,等效力文件,用途登記應含有「住」、「住宅」、「農舍」、「套房」或「公寓」字樣。
- 全戶戶籍謄本。
- 租賃契約影本。
| - 住宅之貸款餘額證明及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、建物登記電子謄本,其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「住」、「住宅」、「農舍」、「套房」或「公寓」字樣。
- 全戶戶籍謄本。
| 同左項 |
附註:
1.若是申請人能夠提具例如身心障礙手冊、低收入戶或是重大傷病等證明資料,都會對於評定積點有加分效果唷!評分標準詳公文附件4
2.取得租金補貼核定函或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,得自行下載瀏覽本部之成家期前輔導數位課程。 |
家庭年收入應在下列標準之下: |
台北市 | 180萬元 | 247萬元 | 247萬元 |
高雄市 | 128萬元 | 184萬元 | 184萬元 |
台灣省 | 119萬元 | 166萬元 | 166萬元 |
以上資訊統整自:
內政部營建署法規公告 總歸著來說,今年推出的「青年安心成家方案」似乎考慮更加詳盡也明定了許多終止補助的規範,各位有需要可以再詳細參考囉!
可惜比爾還不能申請@@,若有經驗的朋友也可以分享一下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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